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度假区(太华镇)村(社区)队伍后备力量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村(社区)网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宜兴市户籍。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用:(1)本人或者配偶具有太华镇户籍;(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一号楼102室),联系电话:0510-87353037。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现场审核合格后,提交报名者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所需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
四、考试
具体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1、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最低比例,经度假区党工委讨论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
2、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2)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1、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项目数不再比较)。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或均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联审。
六、录用、递补
经体检、联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因体检、联审不合格或出现有人放弃体检、联审、录用资格而导致岗位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满后待遇参照现有相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同时办理相关各项社会保险。
八、本简章由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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