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茅山镇村级班子整体素质,优化年龄结构,提升村干部队伍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基础、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现结合茅山镇实际,决定选拔村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农村工作,有长期扎根基层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够全职从事村级工作;
3、户籍所在地为茅山镇;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7、招聘岗位、年龄、性别等要求详见《2023年度句容市茅山镇选拔村级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拘留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所报村“两委”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名应聘。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
地址:句容市文昌东路龙锦新天地1号楼10楼(华阳劳务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18151911501
3、报名材料
(1)《2023年度句容市茅山镇选拔村级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招聘单位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留存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成功报名者,收取每人报名费100元。
5、岗位核减或取消
开考比例1:3。报名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的,将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下同)《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不提供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乡村振兴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不指定专门复习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2023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至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若不足3倍的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以及统筹谋划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员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被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镇党建办牵头开展联审联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公示。通过考察后,列入村级工作人员的名单在茅山镇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村级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在上述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使用和管理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不合格者进行辞退。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录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再行集中递补并公示。考生递补资格保留期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1- 87871012
监督电话:0511- 8077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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