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0-120人。
2、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30人。
二、岗位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指战员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可以放宽年龄至40周岁。
2、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3、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标准。
5、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征兵政审标准,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6、消防车驾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具备B2以上驾照,能够熟练驾驶大型车辆,无重特大交通事故记录。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
(2)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工作年限等同折算。
(3)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或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为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
9、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待遇依据“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见附件1),按战斗员、副班长、班长、驾驶员等岗位分职分级分档执行,工资根据职务、等级档次、工作年限实现逐年递增。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并缴纳五险一金。
(二)福利:安排食宿及被装和日常生活用品发放,标准参照执勤消防站消防员标准落实。
(三)休假:年休探假按照《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满截止。报名时需带好身份证件,并填写《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面试:报名时间截止结束后统一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测试,测试内容为体能,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负重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
3、体检。通过面试和体能测试人员将收到体检通知,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当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检要求,体检内容为:一般情况、五官科、内科、外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生化全套、乙肝五项、B超(肝胆胰脾肾)、肿瘤指标(CEA、AFP、CA199)、免疫检查(艾滋病病毒、梅毒、丙肝)、胸部CT等。体检时需同步完成人体成分、电测听、肺活量、握力、腰背力等职业健康项目的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招录要求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付。
4、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开展政治审查,政审合格后下达招录通知。
5、收到录用通知的人员集中到招录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消防救援大队)报道。
6、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消防员基础的体能、技能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7、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8、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面试(原件供面试时审验):
序号
|
需提供资料
|
数量
|
1
|
《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
1份
|
2
|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3
|
户口本证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4
|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5
|
相关特长专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6
|
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7
|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证明材料
|
1份
|
8
|
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
|
2张
|
9
|
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付,面试及体能测试过后提供。)
|
1份
|
备注: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