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于2022年12月 28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公布,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院专业测试考核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通过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2.考核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字街100号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16楼会议室。
3.考核流程
专业测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迟到或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职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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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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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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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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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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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周二上午0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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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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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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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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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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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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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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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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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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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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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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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周二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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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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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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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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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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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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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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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周四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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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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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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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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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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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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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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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周五上午0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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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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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科康复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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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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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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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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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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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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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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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周五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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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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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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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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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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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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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疗科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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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后,考生在本院官方网站查询专业测试成绩。
三、考场纪律
1.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的手机及所有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交流考核信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
2.考生不得穿有显示学校、单位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
3.专业测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计算器、字词典等电子设备,不得与其他考生交头接耳。
4.考生专业测试完毕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考核内容及草稿纸等专业测试相关材料带离考场。
5.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取消专业测试成绩。
四、录用办法
本次专业测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按照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统一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70%。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025-85608720 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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