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务处:办公室(通识教育中心) 1人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 有大局观,具备较强的组织、策划、协调、沟通及行文能力,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软件;
3.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 行政管理或高等教育管理相关专业;
5. 身心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三、岗位职责
1. 承担教务处办公室工作;
2. 承担教务处档案建设工作;
3. 承担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4. 协助做好通识教育体系构建、课程体系建设、活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7:00。
2.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学院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https://www.sju.edu.cn/rszzb/e7/bc/c4302a59324/page.htm)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空白三方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五、 考核程序
1. 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招聘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3. 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 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七、联系方式
教务处:王老师,15345188819;
人事处:詹老师,025-52897024、1534518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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