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于2022年12月14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根据公告精神,现将面试考核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考核对象
本批次考核对象为《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G002、G003、G006、G007、G009、G010、G011、G014、G015、G016、G018、G023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成功者(见附件)。
二、面试考核安排
1.报到时间:2023年4月14日12:00前。
2.报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儿童医院住院楼西五楼3536会议室。
三、面试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人员按公告要求时间到达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迟到20分钟及以上不能再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候考室进行现场审核。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复审,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材料清单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岗位有专业方向的需要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方向证明。
⑥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材料。
①-⑥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对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材料的,或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
四、拟录用人选
1、本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完全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加试。
体检在苏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需与我院签订就业意向,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五、咨询电话:0512-80693529、806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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