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徐州市中心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岗位表》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3.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xzch.cn)。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请使用计算机谷歌浏览器登录,不支持手机登录网站报名。
报名网址: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xzch.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4月13日9:00-4月17日9:00。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2: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处理:2023年4月13日-4月17日,工作日9:00-12:00。
4.缴费确认:2023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5: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通过微信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市中心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在报名平台上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徐州。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招聘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等相关事项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上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日内向徐州市中心医院陈述申辩。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徐州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徐州市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后,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医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经试用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试用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专业技术水平、医患沟通、适岗能力、廉洁自律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另行择业。因拟聘人员逾期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的,取消拟聘资格。拟聘用的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市中心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徐州市中心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徐州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手机畅通。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0516-83956025(徐州市中心医院);
0516-83710592(徐州市中心医院康复分院<徐州市康复医院>)。
(二)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0516-83956009。
(三)报名平台填报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报名平台填报时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0516-8315258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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