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人才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5日(周六) 9:00-11:30;13:00-16:00。
2.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楼218会议室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府北路16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直接面试(考核)人员。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2.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学历、学位核验证明(学信网打印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4)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生应服从现场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0510-88227013。
二、关于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初定2023年5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请面试考生关注手机短信及锡山区卫生健康委招聘QQ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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