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职业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调指〔20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1.招聘范围:具有连云港市区(含赣榆区)户籍(考生户籍以本公告发布日前一天的户籍为准)。
2.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da.gov.cn/)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三)热爱公共服务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能够认真履行聘用单位工作职责。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1日—2005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2年内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近10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注册账号并创建简历后,到“公开招考”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09:00-4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21日09:00-4月27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每天的09:00-17: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21日09:00—4月29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表》)。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88112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方面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1室(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6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8112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等(主要参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考试用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注意事项:(1)本次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加分项:(1)已经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8分);(2)A01、A02、A04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待遇;(3)退役军人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待遇;(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待遇。
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加分项条件都具备的可同时享受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5.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另提交复印件1套),具体如下:
(1)笔试准考证。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户口本(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
(5)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按本公告申请笔试成绩加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保留不予替补权)
6.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需出示其身份证(交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报考人员手写委托证明及报考人员相关复审材料。
7.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定。考察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资待遇参照《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管理办法(修订)》(连委办发〔2019〕134号)文件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单位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发布相关招聘安排(网址:http://www.ledahr.org.cn/),请注意及时关注网上公告,同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给予解聘处理。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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