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镇办〔2019〕36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升融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的运用,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委统战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7日(含)之后出生至2005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
3.具备良好的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和用工形式
1.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镇江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用工性质为合同制用工。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市委统战部与市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与编外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续签。
3.工作地点是镇江市行政中心(南徐大道68号)6号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9:00—5月6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为:zjtzb@zjtzb.cn,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资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邮件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并与选聘单位联系予以确认。
3.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需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2023年镇江市委统战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提供;
(4)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奖学金的证明材料;综合性表彰等各类奖励证书;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考试证书、发明专利、论文等学术成果、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参加社团组织经历等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将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并按相应要求格式和序号顺序打包发送邮箱。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选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请应聘者随时关注,保持联系畅通。
(二)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选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镇江市委统战部官方网站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地点: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3楼310室(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四)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由市委统战部组织专业人员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2.面试。重点围绕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按专业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如成绩相同则现场另行安排加试。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镇江市委统战部官方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发布公示。
四、体检考察
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委统战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将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委统战部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待遇按《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执行,享受所在单位编制外社会化用工相关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考生报名时可电话咨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未办理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网站发布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镇江市委统战部0511-84425228、84423361;
监督电话: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511-89666776。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镇江市委统战部网址:
http://www.zjtzb.cn/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网址:
http://hrss.zhenjiang.gov.cn/hrss/kskg/ztzl_ks.shtml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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