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8日—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请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023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方式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10室(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政府3号楼四楼)。
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三、资格复审对象
1、4月29日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分跟进)。
2、高端紧缺性人才招聘,岗位报名人数≤1:3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岗位如下:
序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备注
|
1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技术骨干1
|
01
|
|
2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技术骨干2
|
02
|
|
3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技术骨干3
|
03
|
|
4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康复医学科技术骨干
|
04
|
|
5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麻醉科技术骨干
|
05
|
|
6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妇产科技术骨干
|
09
|
|
7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超声医学科技术骨干
|
10
|
|
8
|
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
心内科学科带头人
|
12
|
|
9
|
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
内分泌技术骨干
|
14
|
|
四、注意事项
1、请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根据所报职位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因故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审。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复审材料外还需携带由委托人本人签署姓名的委托书。
现将2023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