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司法局所属仪征市公证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
2、仪征市户籍;
3、热爱公证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2日至2005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5日,截止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邮箱:279855698@qq.com。
3、报名程序
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4.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仪征司法局+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279855698@qq.com)。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6日9:00—16:00。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2中的报名缴费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4、开考比例
公证员助理01-02岗不设开考比例,内勤员03岗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仪征司法行政”公众号公布。
(二)笔试
公证员助理01-02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内勤员03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合格线为60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内勤员03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公证员助理01-02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内勤员03岗位按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公证员助理01-02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相关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仪征司法行政”公众号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与仪征市公证处建立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仪征市司法局现有编外人员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4-83433501。
六、本简章由仪征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3443248、0514-8207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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