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管理,提升城市卫生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并报区规范临时用工办公室同意,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共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即1967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14日之间出生)。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4.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赣榆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东关南路与香港路交叉口东南360米)。
3.报名材料:请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白底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1张,在报名地点如实填写《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4.联系电话:86212774。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有现有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垃圾清运车驾驶员3000/月,机械化清扫车驾驶员2800元/月)。
五、聘用方式
对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考试方式
1.考试由区城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及形式根据驾驶员岗位特点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计算。设80分为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驾驶技能考试较高者优先,若仍并列,按面试的加试方式进行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交通法规、文明礼仪、语言表达、文明驾驶、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技能测试主要采用车辆驾驶实际操作方式,测试驾驶基本操作等方面的实践技能。
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通过后进行资格复审,组织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公示7天;
4.公示期结束后,组织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统一安排上岗。
七、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18-86315265。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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