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着力建强基层骨干队伍,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50名“乡村振兴专干”,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岗位表》(附件1),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 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适应当前农村工作需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 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2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四)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 考生只能报考本人户籍所在镇街岗位。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等考务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
2.《灌云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先在电脑上填写信息,然后正反面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需本人手签)。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同底版)。
(二)资格审查
1.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诚信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对存在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按通知要求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基层工作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6月21日下午2:30—5:30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领取。
(6)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2: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六)公示、聘用及管理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递补安排。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用期两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待遇按照专业化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80%执行,并建立报酬待遇增长机制,参照村书记的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考核报酬由相关乡镇(街道)视实际情况执行。
3.管理。聘用人员每次聘期二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建立健全坐班、考勤、请假等制度。考核分年度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报酬、进行奖惩、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择优重用。
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不是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
四、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
五、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8-88109907、0518-8882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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