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规定,垛田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为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管理服务、儿童管理服务等。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招聘人员条件:报名人员为兴化市垛田街道户籍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要求,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4、残疾的;
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6、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7、特困职工家庭的;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报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或治安处罚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等情形的人员。(6)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行。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2.报名地点:兴化市垛田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翟家退役军人事务站内)联系电话:83991968;13092288168;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1份(报名时领取);(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5)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市总工会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证明材料;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择优录用。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3.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核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核加分标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分、退役军人1分、大学本科1分。
(四)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标准的除外)。
四、人员待遇及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具体工作由组织科统一安排,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月工资不低于兴化市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本公告由兴化市垛田街道组织科、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83991968;监督举报电话:8095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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