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等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赣榆区户籍的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赣榆区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下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列入江苏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无《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等文件明确规定的违约情形。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6号北二楼)报名。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63658 。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定向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除外)、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2.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方案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用笔试的形式,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九、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遇同分,同分人员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在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学历教育。如有违约,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并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未能通过“定向招聘”进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根据其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情况安排就业,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本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公开招聘。
(五)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81369、0518-86212339。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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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定向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yu.gov.cn/gyqzf/gsgg/content/462caa22-3fef-47e4-8164-6578fb2da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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