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落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助力我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工作的推动与落实,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职业经理人,1人;销售总监,1人。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认同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办学宗旨,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吃苦耐劳,执行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设备的运用,能独立完成包括但不局限于企业微信、微信公众号、腾讯会议等软件平台的设计、制作与使用者优先考虑。
5.各岗位(技能)描述:
职业经理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心理健康管理经验。(心理学及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
销售总监: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健康项目营销策划经验。(有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6.须在本市有住所,有一定工作经验且能迅速上岗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31日24点
报名方式: 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spzj-510476@vip.163.com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者发送的邮件名称为:8月经销+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资料内须包含:①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生活彩照1张;②提供身份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个人简历。
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707077
联系人: 钟老师
四、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6511598
联系人: 肖校长
原文标题: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链接: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8/11/art_57212_10980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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