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工作力量,经玄武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数量
(一)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社区工作者48名。其中,新街口街道6名,玄武门街道6名、梅园新村街道9名、锁金村街道2名,孝陵卫街道7名、玄武湖街道8名、红山街道10名。
(二)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其中,新街口街道2名、玄武门街道2名、梅园新村街道2名、锁金村街道2名、孝陵卫街道2名、玄武湖街道2名、红山街道2名。
三、招聘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基层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能在服务性岗位工作的疾病;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4. 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有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是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3.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4.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示。社区工作者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内发布。
(二)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由各街道负责组织实施。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5日09:00—9月7日17:00。
2.报名材料:
①《2023年玄武区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word版(附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④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如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本次仅接受电子邮箱报名。报名人员需使用本人邮箱将上述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r2023@xwsgzp.com。邮件名称:①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社会人员+XX街道+张XX;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届生+XX街道+张XX。
报名人员完成邮箱报名后,以收到电子回执为准,如在报名截止时间后3日内未收到回执,请拨打咨询电话核实,逾期未联系视为放弃。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街道,报名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街道。报名人数比例达1:5即可开考,若有街道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从同岗位报名且愿意接受调剂的人员中进行调配。调剂后仍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资格初审
1. 根据本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第三方机构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3.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第三方机构发放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应及时回复。
在2023年9月13日17:00前未收到通知领取准考证短信的考生,请拨打电话咨询,逾期未联系视为放弃。(考试安排如因不确定因素有所调整,另行短信通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咨询电话:17368487687、15951958886
咨询服务时间:自报名开始至笔试考试日前,每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六、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当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行政职业能力等。
笔试结果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并按1:5比例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面试
1. 资格复审。由街道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参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
2. 面试工作由各街道组织实施。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比40%和60%)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公示。
用人单位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
(三)体检与公示
体检由各街道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区级及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个人自行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要服从统一安排,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单位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南京市玄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玄武区民政局:83682338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682175
(二)监督电话
玄武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83682607
原标题:2023年玄武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wzf.gov.cn/xwqrmzf/202308/t20230825_3995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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