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需要,为确保日常河湖管理巡查工作的技能要求,经研究,通过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船艇驾驶操作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
1、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请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专业实操技能考核:面试结束后,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参加实操考核及进入体检环节。进入实操考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船艇驾驶操作的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地点、时间将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占总分60%;实操考核占总分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实操技能考核×40%。
二、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出现计划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三、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聘用后半年内离职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时,根据招录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人才网官网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本公告由扬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2103793(扬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原标题:扬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angzhou.gov.cn/rcm/yzjob/policy/policyList/getPolicyDetails/115691538420124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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