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印发徐州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徐征〔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徐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xz.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由徐州市批准入伍,由徐州市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各地人民武装部退伍登记备案已转服民兵预备役;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批准入伍的,2023年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已参加过政策性岗位安置的;
2.参加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且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包括取得聘用资格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
3.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
4.服现役未满两年、服现役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定向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sxzhrss.gov.cn/xzksb/)。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28日09:00-3月4日16:00。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征兵办组织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征兵办,对从本地接收的参加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本人。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岗位另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6日,每日09:00-16:00,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地点: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场提出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报名费用减免手续。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3月7日12:00。
通过审核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3月20日9:00-3月22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考试科目类别分别确定。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科目类别见《岗位表》中“考试科目类别”。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23日9:00-11:30;考试考点设在徐州。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的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作为本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在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等信息。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三)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体检
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应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主管部门(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各县(市、区)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主管部门(单位)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管理权限进行指导监督。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市征兵办咨询电话:0516-6734513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6-8080602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516-83732486
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6-80800325(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举报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监督举报邮箱:xzrsjsgc 163.com。
附件:
原标题:2024年徐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223/016807a8-d3ab-4755-87d1-a1ee3ce327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