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需要,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二)符合《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至2006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yizheng.gov.cn),查询《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组织人事科(大庆北路120号)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名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须考生本人签字,委托报名请出示委托书)。
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支付宝或者微信扫码支付)。
3、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在现场缴费,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联系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14-80860885),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2024年3月11日16:00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7)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日期:2024年3月16日上午,笔试考点设在仪征市。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在面试名单公布后截止。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面试地点设在仪征市。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纪委监委0514-83441100,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4-83422903,仪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4-83428536。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8608850514-83441288
原标题:2024年仪征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zheng.gov.cn/zgyz/gsgg/202403/5628417dc5bd4e87a2519628af9b6e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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