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与人类繁衍生息相伴相生,是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农耕时代以来,出行条件不断升级迭代,推动了人类文明进程,成为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进阶的重要标志。世界各国普遍将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共交通服务等作为典型公共产品,法国、日本、韩国等还以法律形式确立居民的“交通权”或“移动权”。
党中央高度重视出行交通建设,强调“交通是经济的脉络和文明的纽带”“让贫困地区经济民生因路而兴”“人享其行、物畅其流”,深刻阐明交通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当前,出行正广泛深入地融入人们的工作圈、生活圈,交通条件已成为人们居住、工作、就医、求学、休闲、养老等决策的重要因素。保障和改善民生,出行问题不可回避。
出行关乎党心民心。以“四好农村路”为代表的广大县域交通快速发展,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巩固了基层政权;出行关乎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老少边穷地区交通出行条件显著改善,增强了各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了社会进步;出行关乎经济循环。交通连着生产、交换和消费。运输效率提升,有利于扩大商品交易和商务活动空间,形成统一开放大市场;出行关乎就业。交通建设可直接带动建材、建筑、路衍经济等上下游产业就业,间接带动装备制造业等就业。交通行业自身也吸纳了大量社会劳动力。目前仅货车司机就超过1800万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约为1000万人。
我国已成为“交通大国”,但与居民美好出行向往相比,出行服务还有不少短板。各地基本出行公共服务制度不统一,标准体系不健全;对多样化、高品质出行的供给不充分,“最后一公里”体验不佳;部分农村地区公共交通“留不住”,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出行比例总体不高;特殊群体和适老化出行服务保障不够等。
为顺应居民多层次多元化高品质的出行需求,应将出行纳入民生领域进一步加强建设,加大基层政府投入,不断改善出行条件。
要把“行有所达”作为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任务之一。“行有所达”表达了群众对交通四通八达、出行便捷通畅的要求以及“人享其行”的期待。新阶段,要将出行纳入国家民生建设重点领域,使民生“七有”增至“八有”,有利于形成更全面、更均衡民生保障体系,也有助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居住、扶弱等社会保障功能更好发挥。
要分层次制定出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针对人民多层次出行需要,将出行公共服务划分为兜底性(自然村通硬化路、城市无障碍出行服务等)、普惠性(农村通快递、城市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等)和品质性(高铁、民航、网约车出行等)三大类,分别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以及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促进出行公共服务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要构建便民、惠民、富民的民生交通供给体系。加强交通出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升级改造城镇化地区瓶颈路段,推动综合客运枢纽跨方式安检互认,提高出行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改善“慢火车”站车条件,持续提高航班正常率,推进快递进村。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维护好货车司机等群体的基本权益。
此外,还要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从出行者、基础设施、交通工具、出行环境等方面全面加强民生交通建设,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健全出行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机制,加大财政向兜底性、普惠性出行供给倾斜。建立出行公共服务区域合作机制。统筹推进出行与其他民生建设,产出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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