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反腐风暴中,广东中山一家医院院长的案子让人印象深刻:这位院长的腐败涉案金额达2980多万元,相关回扣款及虚增的药物设备价格计入医疗成本,直接导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名院长被抓后,该院今年1-5月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6.6%、21.4%,人均就医成本下降1400余元。
这次医疗反腐风暴之所以受到如此广泛的关注,就是因为老百姓担心这些动辄千万元、上亿元的贪腐资金,最终会通过过度医疗转嫁到自己头上。医疗行为的专业性强、壁垒高,普通人没有能力识别自己是否被过度医疗。也正是因为没有识别能力,老百姓也可能把对过度医疗的焦虑、怨气转移到自己接触的每一位医生身上,导致无辜医生受到连累。
过度医疗这个行业毒瘤,并非一日而成,国家割掉这个毒瘤的努力并非从今日开始。2017年,记者曾跟随原国家卫计委到云南省禄丰县调研当地医改工作。这个县的改革让医生通过为病人节省开支而提高收入。记者当时采访的一位副主任医师,每月的工资上涨了50%左右,与此同时,禄丰县住院次均费用为3308元,比全省平均值低446元。
这项改革是以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支付方式为主要抓手的改革。DRG是指将病人按照临床相似性以及资源消耗相似性进行疾病组分类,并以组为单位制定医药费用标准进行支付。
当时,禄丰县人民医院制定了294个病组,涵盖了26029个疾病诊断。比如,某个病组的费用为5000元,那么医保部门为这个病组支付给医院的费用就为5000元,如果患者治病只花了4700元,那么结余的300元归医院支配,如果花了5300元,超出的300元也是由医院垫付。在这个支付模式下,医院变为成本控制方,从原来的“要我控费”转变为“我要控费”,避免了滥检查、乱用药等过度医疗行为。
此外,为防止医院为增加收益而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偷工减料”,当时,禄丰县医保部门规定结余率不可以超过医药费用标准的7%,超过7%的结余医保部门将会收回。医保部门还保留了3%的“出口”,也就是每个疾病组医疗费用最贵的前3%患者实行按项目付费报销,不受DRG支付标准的限制,这样可以打消医生诊治疑难杂症患者的疑虑。
DRG支付方式起源于美国,2019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不久,便开始在全国30多个城市试点推广DRG支付方式改革。由于我国国情复杂,在推广DRG的同时,我国又研发出了独创的DIP支付方式改革,并于2021年在全国71个城市试点。二者虽然在具体操作层面有所不同,但是底层逻辑思路是相同的:让医院变为成本的控制方,从根源上控制过度医疗。
根据相关文件,从2022年到2024年,我国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到2024年年底,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改革一定会触及一些人的利益。目前正在进行的医疗反腐风暴,正是对非法利益获得者的严厉整治。在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同时,此次反腐风暴还涵盖了医药行业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的全链条,以及整个医药领域。期待随着全面推广改革和重拳整治腐败的双管齐下,真正地让过度医疗无藏身之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保护好白衣天使,也才能让医患关系回归纯粹。
原标题:全面改革+惩治腐败,让过度医疗无处藏身
文章来源:http://www.ce.cn/cysc/yy/hydt/202308/25/t20230825_386866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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