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发挥好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作用,根据淮人社发〔2021〕61号文件规定,涟水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劳动就业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工作职责及地点
主要负责协助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就业创业有关工作;工作地点在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所属办公场所,应聘后服从单位统一安排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 3月23日—4月2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5:3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3号窗口)。
2.疫情防控: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和“行程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报名。
(二)面试和测试。
统一安排面试和测试,总分100分,面试和测试各占50分,总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为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三)考察。
1.按照拟聘用人员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县人社局党委同意,并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因考察合格的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察合格的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照不低于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单位工会福利、工作餐等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2380777
报名咨询电话:0517-82396822
联 系 人:左刚
涟水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4、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登记的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
9、军队退役的登记失业人员;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登记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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