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财务处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具有高校会计审核相关工作经验,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行政、工会、基金会各类经济业务的日常柜面审核、账务处理;
2、一卡通商户营业款结算工作;
3、日常管理会计报表编制;
4、协助装订、移交、归档记账凭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5点。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三江人才招聘(http://sjzp.sju.edu.cn),邮箱注册并登录成功后,点击“招聘岗位”,报名并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材料,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提交。具体操作详见《三江学院岗位应聘网上填报指南》
微信报名:微信关注“三江学院”公众号,进入“人才招聘“,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
(1)本科阶段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专业技术技能职务资格证书;
(3)其他证明个人工作经历或能力的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直系亲属为我校工作人员,请如实填写。
(2)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3)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的,三江学院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2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五、 考核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用人部门初审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初审结果及后续考核等将通过我校人事系统通知本人,请应聘者关注招聘系统个人信息,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在三江学院人才招聘“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不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排查信息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3、复审。考核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复审材料。
4、体检与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公示与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学校录用,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六、待遇及用工方式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学校同类岗位标准确定待遇。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詹老师,025-52897024
三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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