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2年扬州市广陵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3日至200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六)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8月23日09∶00-8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8月23日09∶00-8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
2022年8月23日09∶00-8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8月25日及以前具备。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8月2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www.yzglq.gov.cn/glq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020144111853&n=5&lmid=00029)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8月28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初试前3天自行登录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期间,审核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
(二)初试
1、综合岗: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工勤岗:采用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技能操作水平。
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2、时间及安排:初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www.yzglq.gov.cn/glq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020144111853&n=5&lmid=00029)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初试,逾期者责任自负。
(三)复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复试人选确定
各招聘单位确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对初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复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复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复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初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复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复试前3天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初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试
综合岗:采用面试方式。工勤岗:采用面谈方式。复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初试、复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复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综合岗按其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的比例,工勤岗按其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复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实施。因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网站—区人社局专页(http://www.yzglq.gov.cn/glqxxgk/index.shtmlclassid=b8273cd5944b41c1b6f5aeb88194340f&bmcode=113210020144111853&n=5&lmid=00029)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并按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管理。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本次招聘后,按1:2的比例建立人才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人才备用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招聘笔试成绩2年内有效,因聘用人员放弃、离职等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根据笔试成绩再次组织面试。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广陵区纪委监委及各招聘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14-80825089;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514-12388;各招聘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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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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