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改革发展,提升广播电视政务服务水平,强化节目品质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南通市新闻和文艺人才引进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核准,南通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问政栏目主持人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南通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问政栏目主持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6年9月后出生;
4.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2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江海明珠网(http://www.ntjoy.com/)下载报名表。
符合条件的个人将《2022年南通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问政栏目主持人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节目视频等材料于2022年10月22日16:00前发送到电子邮箱ntgdhr817@163.com(所有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并注明姓名)。资格初审结果将于10月25日17:00前通过邮件形式反馈考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广播电视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截止至10月26日16:00,联系电话:0513-80595619。
(二)资格复审
根据本公告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南通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请当场向南通广播电视台陈述申辩。
考生需携带《2022年南通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问政栏目主持人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变更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江海明珠网(http://www.ntjoy.com/)公告。
(三)面试
面试由南通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面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评两部分,两者分数之比为7:3,成绩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合格线为70分。
专业能力测试为演播室现场主持,主要考察考生的主持专业技能、现场表达和组织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成绩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分高者优先。
考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海明珠网站公布。
防疫注意事项: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南通市防疫政策,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考试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行程码”“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行程码、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南通广播电视台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江海明珠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南通广播电视台组织专家评审组商议,并报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决定是否递补:
1. 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主动放弃体检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明确放弃的;
4. 其他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市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5098579(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3—81120066 (南通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室)。
六、相关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南通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59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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