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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是连云港市民政局下属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收养城市“三无人员”、孤弃儿童,提供示范性社会化养老服务,是一所集儿童福利院、养老护理院、社会福利院、护理培训中心、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等为一体的综合型社会福利机构。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民政局决定为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ly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与招聘专业相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八)所有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九)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下午18:00(节假日正常报名)。以报名表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mzjz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应聘人员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市民政局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市民政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连云港市民政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报名起至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18-85573880。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民政局人事处同市社会福利中心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民政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18-85573880。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连云港市民政局申请,经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市民政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民政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连云港市民政局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考试
  考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面试均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技能测试
  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量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现场应变能力等。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
  1.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岗位意识、专业能力、胜任能力、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思维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的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民政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民政局会同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民政局确定是否递补,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民政局和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本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573090。
  连云港市民政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573880、8557388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1.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连云港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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