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计划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01招聘岗位
02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岗位01需从事高强度对抗性训练,平时需值夜班和备勤,比较适合男性。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形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3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在员额编制范围内,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长期招录。
巡特警大队岗位01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门卫(常州市东方东路97号),联系电话:81992837。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张;③个人征信报告(凭本人身份证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经开区支行打印);④本人社保参保缴纳明细(由社保中心打印,没有缴纳可不提供)。
2考试
1、岗位01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2、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岗位01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和主要直系亲属进行政治考察。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04聘用
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05工资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巡特警辅警人均年薪(含五险一金)约8.3万元,均通过考核发放。
06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1994722
监督电话:0519-8199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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