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为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调度员岗位,负责启东市范围内的急救电话接听和救护车辆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启东市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
(四)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已经启东市卫健委统一招聘考试并办理聘用手续或已定向分配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点: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室(启东市汇龙镇民胜南路公共卫生大楼附楼4楼)。
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相关人员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拟聘公示和聘用
1.拟聘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在招聘计划数内,一并递补,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则进行加试):
1.自动放弃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五、本公告由启东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3319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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