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考生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招聘单位摊位进行审核,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13:30-14:30,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对象:经笔试和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填写完整并加贴2寸照片的《资格审核表》一份,并提供网上报名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资格审核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头联及本人联);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
7.相关资格证书等;
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诉申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1月7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0512-683120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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