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我委2022年11月23日发布的《江苏省宿迁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1月14日下午15:30。
地点:宿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楼112房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考生报名资格复审工作由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④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②、③两项的复印件。
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现场确认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现场确认不合格、考生放弃现场确认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2.递补规则。经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发放。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