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对象
2023年常州市新北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现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在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待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经初步审核,下列597名考生(附件1)符合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高中、初中岗位的考生上午资格复审,小学岗位的考生下午资格复审,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初级中学(常州市新北区云台山路11号,具体审核地点详见园内指示牌)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2023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2, 下载并打印,填好完整信息)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学校盖章)、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等;
(2)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等;
(3)其他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高中英语岗位考生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初中、小学英语岗位考生须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证书的考生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2023年1月11日前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导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请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3.本次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审。
4.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
5.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费100元(弃权考生概不退费)。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关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pub.xbedu.net/),及时了解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查询入口:
http://czks.czrsj.cn:8001/Home/ExamHome?examid=04230104112609
2.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资格复审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延期,将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将在新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4.咨询电话:0519-85177992,0519-8512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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