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0-21日(9:00-17:00)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988号北大科技园一楼东大厅。
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开展。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代审。
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盐城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官助理简章》《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23年度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现场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1式1份。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认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应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疫情、天气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和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515-88426196,0515-8811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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