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2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1年内参加丹徒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拟录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十一)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人员将报名表、1寸电子档照片、所需材料原件(详细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发至2656600804@qq.com邮箱,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2023年3月1日(下午16: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等其他材料,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资格审核:
区卫健委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资格审核后2日内,区卫健委统一填写《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在丹徒区卫健委310办公室(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缴纳笔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中101岗位至115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116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116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
101岗位至115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116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测试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http://www.dantu.gov.cn/dantu/xxgk/zwgk.s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511-80873661
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1-80896031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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