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各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招聘镇(街道)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2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及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请考生报名前,先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沛县户籍,并按户籍所在地或婚入地报考本镇(街道)相应岗位;
(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沛县招聘镇(街道)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
(四)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42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婚入地报考本镇(街道)相应岗位。
2、报名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西一楼沛县人力资源市场(沛公路与汉润路交叉口)。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3)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报考婚入地还需出具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费用:100元(现金)。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占60%)、计算机基础知识(占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知识(占20%)。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合同到期,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安排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业务工作由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指导。
四、工资待遇
镇(街道)协理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9675831 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各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招聘镇(街道)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2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及办理所需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请考生报名前,先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沛县户籍,并按户籍所在地或婚入地报考本镇(街道)相应岗位;
(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沛县招聘镇(街道)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简介表》(附件2);
(四)学历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42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婚入地报考本镇(街道)相应岗位。
2、报名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西一楼沛县人力资源市场(沛公路与汉润路交叉口)。
3、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
(3)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报考婚入地还需出具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费用:100元(现金)。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占60%)、计算机基础知识(占2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知识(占20%)。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加试)。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合同到期,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安排在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业务工作由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指导。
四、工资待遇
镇(街道)协理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9675831 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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