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受相关单位委托扬州市广陵区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扬州市广陵区文化馆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宜报考或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工作日2023年3月20日—3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箱:xxrlzy2022@126.com
现场报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文昌东路12号12栋10楼1033室),联系电话:0514-82075531。
3.报名程序
现场报名:需携带:1.报名表和2寸照片两张;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党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一份;4.党员需提供相应证明。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文化馆+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xxrlzy2022@126.com)。扬州市广陵区图书馆、文化馆为统一招聘,考生仅可选定一个岗位报考。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对未通过初审者恕不一一告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3月28日16:00。
(三)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款二维码完成缴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报名方为有效,收费标准为100元。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现场报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现场缴纳100元报考费用。如岗位因故核减将退还报考费用。
(四)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闭卷笔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采用百分制计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党员在总成绩上附加1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组织政审,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设置为一年。
公示期满,由扬州市广陵区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广陵区文化馆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监督与纪律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相关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联系电话:0514-82075531。
本简章由扬州市广陵区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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