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工作,苏州高新区医疗卫生机构(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区域东部医联体)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高新区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者。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1)电脑端:http://zhaopin.sndhr.com:7222/zpCandidate
(2)移动端:关注微信公众号“新才易聘” 或直接扫码报名(“新才易聘”二维码附后)
3.报名及应聘材料上传:2023年4月7日9:00—4月14日16:00。
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50K。
上传图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M,jpg格式,附件要求清晰、位正。
4.根据报名系统中提示要求添加附件,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料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组织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按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同分者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考察。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额时,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0879。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68235744;
招聘主管单位电话:0512-687514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2-684141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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