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工作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公告精神,现将部分岗位考核方案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批次考核对象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中G53、G55、G57、G58、G60、G61、G62、G63、G70、G71、G72、G74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成功者(见附件)。
二、考核安排:
1.报到时间:2023年04月14日10:00。
2.考核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儿童医院住院楼西五楼3536会议室。
三、考核程序:
1、考生报到:请参加该批次考核的考生于2023年04月14日10:00前,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儿童医院住院楼西五楼3536会议室报到,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请参加考核人员按公告要求时间到达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需将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候考室进行现场审核。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复审,取消考生参加考核资格。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材料清单如下: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岗位有专业方向需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方向证明。
⑥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材料。
①-⑥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对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材料的,或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2、专业测试。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四、拟录用原则: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完全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组织加试。
体检在苏州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察,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需与我院签订就业意向,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五、联系电话:0512-80693529、8069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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