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研究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围绕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开展理论、政策、法规、规划等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矿山安全、灾害风险评估、城市安全发展等实践研究,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支撑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人,不包括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应急管理和矿山安全事业,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要求。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位学历及其他条件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位学历所对应专业。
(五)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按国家规定时限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人员。京外生源应当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还在禁考期的;曾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和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pdf版),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者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在读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学术成果、奖励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标记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ccsr.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邮件及报名表名称请务必标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准确在报名表上填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在研究中心网站(www.ccsr.cn)。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
(三)岗位取消。报名截止后,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五、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专业能力答辩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试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交相关材料。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一)专业能力答辩。考生通过PPT介绍个人研究成果并进行答辩,答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专业能力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答辩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5:1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研究中心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研究中心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提供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照专业能力答辩成绩排名顺次等额递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须提交声明放弃材料。参加面试人选当日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专业能力答辩和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
(四)时间和地点。专业能力答辩原则线上进行,面试在北京线下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研究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为2:1,达不到2:1的,以实际参加考察人数为准。体检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自愿放弃者,须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或未按要求提供个人完整档案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人选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和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研究中心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部分重要事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回避要求。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急管理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中关于人员回避的纪律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本次公开招聘通过专业能力答辩、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
(五)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甲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并支持配合。
咨询电话:010-64463957。
报名邮箱:zhaopin@ccsr.cn。
监督电话:010-64463482。
监督邮箱:xinfang@ccsr.cn。
本招聘公告由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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