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泰州市人民医院决定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要求
泰州市人民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泰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5.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2023年毕业生要求两年以上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实习、进修,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其中医师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岗位要求学历为本科的,须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学历为大专的,需为高中起点全日制大专(民办大专和五年制大专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泰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泰人医招聘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1日16:00-05月10日16:00。
报名时需进入泰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事招聘专栏,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JPG格式)并上传: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非应届生需提供工作证明。
同时加QQ群:群号483629531(泰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工作人员招聘群)。未加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进群注明“报名岗位-姓名-学历”。
人力资源部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资格复审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复审,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05月11日-05月12日上午。(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技能考核(仅医师岗和护理岗)和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期间须上缴所有通信工具、参考资料,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05月13日8:30-10:00。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医师岗和护理岗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5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其他岗位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技能考核(医师岗、护理岗)
技能考核时间:2023年05月13日下午14:30-17:30。
技能考核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技能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05月14日上午8时开始。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医师岗和护理岗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仅医师岗、护理岗)、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要符合医护人员注册的相关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泰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890080;联系人:秦士磊、凌薇。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9890020(泰州市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泰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需求专业
|
计划人数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产后康复医师
|
妇产科学/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2
|
儿科医师
|
儿科学/临床医学
|
3
|
本科及以上
|
|
3
|
感染疾病科医师
|
临床医学类
|
1
|
本科及以上
|
|
4
|
麻醉科医师
|
麻醉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
5
|
心理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6
|
介入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7
|
检验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8
|
心电图医师
|
临床医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
9
|
康复医学科技师
|
康复治疗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儿童康复方向
|
10
|
放疗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
|
2
|
本科及以上
|
|
11
|
眼科技师
|
眼视光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12
|
耳鼻喉科技师
|
听力学
|
1
|
本科及以上
|
|
13
|
影像科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本科及以上
|
|
14
|
核医学科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
15
|
护士
|
护理、助产
|
15
|
本科及以上
|
|
16
|
医学工程部科员
|
机电控制类
|
2
|
本科及以上
|
|
17
|
信息处科员
|
计算机类、医学信息
|
1
|
本科及以上
|
|
18
|
病理科技师
|
医学检验技术、临床病理技术
|
3
|
大专及以上
|
|
19
|
产后康复技师
|
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学
|
2
|
大专及以上
|
|
20
|
中心实验室技术员
|
畜牧养殖类
|
1
|
大专及以上
|
|
合计
|
47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