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宿迁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4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原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地点:
①01-24号岗位,宿迁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楼112房间(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8号);
②25-28号岗位,沭阳县卫生健康局401室(沭阳县苏州东路11号);
③29-56号岗位,泗洪县卫生健康局705室(泗洪县淮河东路10号)。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复审。不进行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的人员均需要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材料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5)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单位审核。
3.递补规则。经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4.面试缴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现金/人(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已在报名阶段提前缴纳面试费用,无需再次缴费)。
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面试人选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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