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艺术学校创建于1959年,是连云港市唯一的全日制中等艺术表演类专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70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是一所文化底蕴深厚的园林式学校。为满足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8至2005年6月8日之间出生)。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连云港市艺术学校具体负责。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联系人:刘老师0518-85681796,季老师0518-85681869。
2.报名形式及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认真填写《连云港市艺术学校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4232787@qq.com。
3.报送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对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考试当天,考生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应届毕业生或实习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五、考试内容及分值计算
考试采用“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的形式,每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项目一*60%+项目二*40%)*60%+面试*40%,由连云港市艺术学校组织实施。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连云港市艺术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连云港市艺术学校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连云港市艺术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八、待遇及聘用办法
1.被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连云港市艺术学校人事派遣工资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本单位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将与连云港市人才事务所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内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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