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溧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相关规定,2023年溧阳市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限溧阳户籍,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溧有半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社保证明)户籍不限;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和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四)年龄要求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五)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须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2.报名时间:6月25日09:00—6月26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6月25日09:00—6月27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7.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30日10:00起在报名网站(http://gkzk.liyang.gov.cn/)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实操)加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实操)
1.内容: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01、02、03、04岗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实操考试,实操内容详见岗位表。其他岗位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2.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08:30—10: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实操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实操)。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笔试(实操)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在笔试(实操)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在笔试(实操)成绩公布后3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通知资格复审,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实操)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按笔试(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
五、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招聘单位的使用和管理。拟招录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简章招录人员资格保留期限6个月,自拟录用公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同岗位因辞职、解聘等原因需要补录的,可由各用人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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