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专业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网站(www.njzjpx.com)等平台发布。具体信息详见《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奉公守法,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网络报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并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 张老师。(工作时间内)
(二)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17:00。
2、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17:00。
3、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日18:00。
4、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笔试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5、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及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5、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笔试考核环节达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遇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打印件;
(6)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察工作部分参考《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与录用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通过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按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录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025-85431979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25-84648962
原标题: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jzjpx.com/sysNews/findNewsById/115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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