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社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主要从事社会保障、仲裁维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具体岗位及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2023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第二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灌南县户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20日之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0日17: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2:00。
政策咨询电话:0518-83968833(受理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问题)。
考务技术咨询:0518-83968833 (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2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后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数。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五)打印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前3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面试通知书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面试通知书中如有问题,请与灌南县人才交流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工作地点、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经考核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人员工资待遇每月2760元(按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5倍计算,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适时调整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至合同期满,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灌南县2023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第二次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cd128daf-80ce-4d1a-abfd-8310aa85ee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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