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属于市区人社部门登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是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人社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6.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7.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8.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9.军队退役人员;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11.优抚对象家庭人员。
三、岗位内容
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妇幼保健照护、养老托幼助残、邮件快件收发等。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发布(https://www.ledahr.org.cn/),报名表格请登录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下载。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4月18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联系表》(附件2)。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3)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高中以上学历提供,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不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等,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三)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行组织报名,可采取面谈、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考核方式、考察体检和录用等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有不良记录的视为不合格。确定上岗人员后,由连云港开发区人社局统一审核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方可进行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
时薪标准不低于连云港市当年度最低时薪标准。
六、政策咨询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5882177;
招聘岗位信息咨询:详见(附件2)。
附件:
原标题: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edahr.org.cn/content/news/show/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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