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宿迁市面向国内外高校选聘100名左右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市选聘生”)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A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含QS、THE、U.S.News、ARWU等四类)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类: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C类:驻宿高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含在职学习的毕业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
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目录内,但和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近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27日18:00之前向市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聘县(区)组织部门提供由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经市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聘县(区)组织部门审核后,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可同意报考该职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告专业调整情况。
报考江苏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含名校优生选调)考察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也可参加专项比选,通过双向选择另行安排岗位。专项比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二、政策保障
(一)待遇保障。市选聘生除享受选聘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同时,享受《宿迁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暂行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4万元。另外,对世界前100强高校毕业的35周岁以下聘在专技岗位的博士研究生,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二)培养锻炼。选聘生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实行“1211”培养模式,试用期1年,期满后的前2年在入职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第4年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挂职任职,第5年根据个人成长情况予以择优晋升或重点培养。
将市选聘生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优先推荐参加部门条线专业培训、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
(三)择优使用。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岗位出现空缺需补充的,可直接从县以下单位选聘生中选用。
三、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素质好,志向明确,有理想抱负和奉献基层精神。
3. 品学兼优,其中C类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排名不低于班级前30%。
4. 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 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6. 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联合组织,按照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各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5)。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即日起9:00—5月28日18:00;资格初审时间:即日起9:00—5月29日12:00;缴费时间:即日起9:00—5月29日18:00。
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wsbm/list.shtml
2.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此次考试按每人10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12:00—18: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信息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选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驻宿高校考生还须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证明。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聘程序。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按随机分配考场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所在岗位选聘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发展潜力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入围考察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公告。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面试、考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www.sqd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选聘生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市外公务员招录、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以及其他招聘,如违反此项规定,须返还人才招引政策的相关补贴;选聘生通过调任、考录等方式获得公务员身份后,不再兑现相关政策补贴;选聘生聘用到本市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停止申领(申兑)“购房券”、生活补贴,符合科研补贴条件的可继续发放。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报名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从该岗位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咨询
对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选聘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市直岗位的人员请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报考县(区)岗位的人员请与县(区)组织部门联系。
1.宿迁市委宣传部0527-84368708
2.宿迁市委政法委0527-84357051
3.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27-84359670
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0527-84338685
5.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27-84387295
6.宿迁市交通运输局0527-84351997
7.宿迁市水利局0527-84399008
8.共青团宿迁市委0527-84358919
9.宿迁市工商联0527-84311820
10.宿迁市国资委0527-84360015
11.沭阳县委组织部0527-83069809
12.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11862
13.泗洪县委组织部0527-86249839
14.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993
15.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0527-82960869
16.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0527-88859912
17.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0527-84837502
18.宿迁市洋河新区管委会0527-82668113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选聘政策咨询:0527-84368839,0527-84368985
报名技术咨询:0527-84353885
监督电话:0527-12380
附件:
原标题:江苏省宿迁市2024年度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qdj.gov.cn/zzb/gsgg/202405/862fb2b609c942de899fa93eea604f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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