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临床业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2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招聘编外会计、药剂、护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周二)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淮安市新安医院,地址:淮安区新城西门后街31号)新大楼一楼报名处,(视疫情防控情况若需变更地址将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shasy.com),下载并填写《2022年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淮安市新安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会计、药剂、护理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6)三级医院实习证明(03岗位应届生提供)。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本人。
4、由本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考生完成缴费确认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备注: 请在规定时间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参加应聘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或“淮上通”、“行程卡”绿码,并提供报名时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遇特殊情况,遵照报名当日淮安市疫情防控管理措施执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2 年 10月 25 日(周二)(视疫情防控情况若需延期将另行通知)上午10:00-11:0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资格复审、操作与面试(01、02岗位无“操作”,下同)
1.操作与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操作与面试,下同)。若进入拟参加操作与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我院工作人员对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操作与面试人员,取消其操作与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操作与面试。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01、02岗位发给《面试通知书》,03岗位发给《操作与面试通知书》,并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名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或《操作与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操作与面试:
(1)操作与面试内容: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
(2)操作与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01、02岗位见《面试通知书》、03岗位见《操作与面试通知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01、02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03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1.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下同),并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2.体检由本院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到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市新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认可既往工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17-85802240
咨询电话:0517-85820203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淮安市新安医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