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响水籍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岗位
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1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初中以上文化,女年龄18-45周岁,男年龄18-52周岁;
5.符合下列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且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2)特困职工家庭人员;(3)优抚对象家庭人员;(4)军队退役人员;(5)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6)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失信人员。
4.其他涉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到响水县响水镇组织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3日—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联系电话:0515-86878622。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2022年响水镇招聘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⑤有关就业困难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初审。报名信息整理汇总后,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后根据本公告发布的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考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按照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还需重点审核其征信报告,查询其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失信行为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另每月随工资发放最高不超过500元的考勤奖;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15-8688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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